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有序进行,根据《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政教〔2018〕7号)和《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第一条 领导小组
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由书记、院长任组长,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,本科教学秘书、带班辅导员和各系(中心)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。
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
接收专业 |
接收计划 |
金融学 |
100人(2个班,单独编班) |
金融工程 |
50人(1个班,单独编班) |
投资学 |
16人(插班就读) |
金融科技 |
10人(插班就读) |
第三条 资格条件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《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政教〔2018〕7号)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。除此之外还需同时符合金融学院规定的下列条件: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方针、路线与政策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,学习能力强,身心健康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。
(二)第一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。
(三)第一学年微积分I和微积分II(或者数学分析I和数学分析II,或者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)成绩皆不低于80分(百分制),或者第一学年微积分I和微积分II(或者数学分析I和数学分析II,或者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)两次数学成绩排名均在所在班级的前20%(含)。
(四)第一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开设微积分、数学分析和高等数学等数学类课程的学生,须自行选修微积分I和微积分II,且成绩不低于80分(百分制)。
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
(一)学生报名
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于6月23日至7月10日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,填报志愿,并填写“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(金融学院)”(附件1),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,学生将申请表在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(缓考结束并录入成绩后)交至金融学院办公室(具体时间、地点,请关注金融学院网站通知),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。第一学年数学成绩未达到80分的,需要由所在学院出具数学成绩班内排名前20%的证明。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。
(二)选拔原则与标准
1.金融学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名的学生,其它各专业按照“志愿优先,成绩排序”原则进行选拔。
2.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选拔工作,确定拟接收名单。各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专业接收人数时,按照第一学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依次录取(取首考成绩,不含补考和重修成绩)。如接收专业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,则按数学成绩排序;如数学成绩相同,则按英语成绩排序。
3.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。
(三)选拔时间、形式、地点
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内,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成绩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。
(四)确定名单
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内,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。
学院将公示无异议拟接收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,经学校审批后,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,学生编入相应班级就读。
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。
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,遵照《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政教〔2018〕7号)和《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等办理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:舜耕校区6号楼111室
联系电话:82917397
联系人:李老师
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
2022年6月22日